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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,按国家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。因各种原因遗失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证书》的考生,可以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。请考生到省教育考试院(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)信访室向省考办提交书面申请书、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、毕业证书复印件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复印件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申请办理后,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《毕业证明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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